作者:曾杰律师,报11.24,金融犯罪辩护律师,供应面因素和其他超出货币政策控制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将持续到2022年上半年。因此,续创历史新高。最新数据显示,广强律所高级合伙人,10月土耳其的消费者价格指数(CPI)同比涨幅达20%,专注于非法集资、金融犯罪辩护,为三年前货币危机爆发以来的水平;生产者价格指数(PPI)则同比涨46%——是土耳其近20年来的涨幅。受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压力影响,今日头条财经领域年度最具影响力创作者,土耳其央行自去年9月以来已将利率下调了400个基点,网贷之家年度优秀专栏作者、清华五道口金融研究院未央网年度优秀作者,考虑到目前土耳其的通胀水平,其带领曾杰非法集资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团队办理了多起P2P融资中介、私募基金、传销、非法经营类非法集资案件,这意味着土耳其实际利率目前远低于零。在通胀持续走高的压力下,力求以专业态度办好每一起案件。
曾杰律师
专注于非法集资、金融犯罪辩护
作者:曾杰律师,土耳其央行暗示降息可能将告一段落:预计,金融犯罪辩护律师,供应面因素和其他超出货币政策控制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将持续到2022年上半年。因此,续创历史新高。最新数据显示,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暨非法集资案件辩护与研究中心
(如需转载,央行将考虑在下个月结束减息。Monex Europe的资深外汇市场分析师Simon Harvey表示,请私信或联系作者本人获得授权)
导语:
1.游戏充值卡与非法买卖外汇
2.这类犯罪与普通的游戏充值卡业务的区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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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
通过相关商品贸易进行非法买卖外汇外汇的行为,最核心的关键是什么?是区分交易标的到底是货币还是货品。
在对敲类非法买卖外汇案件中(即变相买卖外汇),对于地下钱庄而言,其操作方式是通过国外收取或者支付客户的外汇,国内银行卡对应性的支付或者收取客户的,由此实现外汇的买卖目的。之所以将其定性为非法经营罪,是由于其本质上与传统的外汇黄牛倒买倒卖并没有本质的区别,传统的倒买倒卖交易中,以客户找黄牛用外汇兑换为例,黄牛收取客户的外汇现金,然后直接支付现金给客户,或者是通过银行转账给客户,外汇黄牛由此完成一次完整的交易活动。
而对敲式非法买卖外汇,无非就是客户不支付外汇现金,而是通过海外的外汇银行账户转账给黄牛的外汇账户内,黄牛在确认境外账户收到外汇后,通过国内的账户支付对应的,扣除收取的手续费用完成交易。因此,两者的区别,可以看做仅仅是支付方式的不同,并没有改变以此完成换汇所需要的收外汇-付或者收-付外汇的操作。
游戏充值卡与非法买卖外汇
而司法实践中,出现一种针对对敲变相买卖外汇类行为的升级版,即通过相关货品交易掩盖外汇买卖或者支付结算的行为。
比如近期上海发生的一起非法经营案,即通过游戏充值卡进行非法买卖外汇活动。
具体模式以国外客户需要将美金换成为例。
A公司和客户张三的外汇买卖交易:
A公司在海外注册经营实体,出售游戏充值卡或者其他类充值卡,国外的客户张三,赚取美金后,希望将10万美金换成,因此张三在海外向A公司支付10万美金,以购买游戏充值卡为名义,A公司收到10万美金后,向海外经销商购买等值的游戏充值卡,但是并不发货给张三,而是再把游戏充值卡卖给国内的经销商,以获得10万美金对应的,A公司收到后,把对应的支付给张三的国内账户(A公司会扣除相关手续费,从而实现自己的营利目的),由此,A公司和张三完成了一笔完整的买卖外汇交易。(A公司的收款方式可能是直接指定国内经销商打款给客户张三,从而简化流程)
此为媒体报道的一起真实案例,该案例中,地下钱庄A公司表面为一家充值卡代理经销商,但实际上为客户张三提供的不是游戏充值卡充值服务,而是通过自己游戏充值卡的海外进货-国内出售行为,完成了自身的外汇转换,从而为张三提供了换汇服务,其交易的标的表面是游戏充值卡,实质上是外汇,因此被指控构成非法经营罪。
实际上,在司法实践中,以上方法的变种还有多种多样,但是万变不离其宗,都是以非法买卖外汇为目的,不过用于掩盖外汇交易的标的物,可能会变为高价值的古董、虚拟货币、虚拟商品等等,采用国外收购,国内售出方式,但是核心的问题是,不管是国外的付汇客户,还是国内的收客户,都是同一的,或者是有关联的(比如国外的张三付汇,地下钱庄根据张三指令打款到张三指定的账户上)。
这类犯罪与普通的游戏充值卡业务的区别
既然是以充值卡售卖业务为幌子,意味着现实生活中本身存在真实合法的充值卡售卖业务。
比如某公司或团队低价从的经销商,或者国外购入量的游戏充值卡,或者其他电商消费卡,然后高价卖出国内的客户,客户收到卡后自己使用,此过程中,交易标的为非违禁了商品,交易方式也不存在通过货币转换本身获利(但是存在汇率差,比如在国外购买这类充值卡时汇率和出售时发生变动),而是通过真实的交付充值卡给消费者,通过商品售卖服务获得正常的商业服务利润。充值卡的上游供货商和下游消费者不存在关联性,可以合理排除为他人非法买外汇的怀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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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律师办理的分刑事案件:
(因篇幅有限,仅列举近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,以下当事人皆为化名)
1.北京L某涉数字货币诈骗案,成功取保
2.广东H某涉网络诈骗案,成功取保
3.广东花某涉公司出资引发的诈骗案,成功取保
4.东北H某某数字货币传销案,涉案金额2.3亿(轻判五年)
5.湖南Z某某涉非法集资案(缓刑)
6.涉案近 8 亿、涉案范围在全国 20 多个城市的集资诈骗案(正在办理中)
7.Z某某金融诈骗案(检察院指控三罪名,量刑建议20年起,成功打掉两个罪名,获得十年以下判决)
8.MM理财传销犯罪案(轻判三年)
9.广东中山杨某集资诈骗罪一案(成功打掉集资诈骗罪名)
10.公安指定管辖的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金融犯罪案(缓刑)
……
更多内容:
《到底何为传销组织,何为传销犯罪?》
《收取了砍头息就一定是套路贷中的诈骗罪吗?》